莆田市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凤凰山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审核日期:2026-04-30】 【截止日期:2026-05-07】



各供应商:

因项目建设需要,莆田市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凤凰山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招标代理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规模:

1、项目名称:凤凰山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名称调整不影响本次招标结果及合同执行)。

2、项目总投资:暂按3000万元。

二、招标代理内容:负责代理本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服务单位的全过程招标工作(包括编制、标前论证、送审备案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

三、代理费用:招标代理费最高控制价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40%计取,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含代理费、专家评审费、场地使用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上述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结算金额不超过5.42万,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

四、报名要求:

1、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及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已注册备案(截图加盖公章,上传系统)。

2、须在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已注册成功并公示的招标代理单位。

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含有招标代理。

4、近三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诚信承诺书》(附件),加盖公章后以PNG或JPG格式上传至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

五、中标方式采用随机抽取法

1、各供应商需在2026年5月79:00前登录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进行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本公告第四条中的第1、3、4点),无加盖公章,视为材料不齐,自动放弃。由于本项目限制统一报价,故各供应商报价时统一填写5.42万元。(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以项目最终中标价格作为计费基数,按照公告第三条计价规则按实结算,据实计算费用高于5.42万元的,按照5.42万元包干结算)

2、我单位将于2026年5月710:30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随机抽取1家中选。按照意愿报价先后时间进行排序(如1号代表第一个意愿报价的招标代理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乒乓球标注,进行两轮现场抽取的方式。第一轮,根据报价排序时间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根据顺序号随机抽取中标号,抽中的招标代理供应商为最终选择对象。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采用线上投标。

3、若符合审核条件的不足3家则作流标处理。

六、注意事项:

1、招标代理单位在抽中后要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审查、论证、备案,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

2、招标代理单位应按采购单位要求,派熟悉招标业务的人员与采购单位联络开展工作,在代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招投标,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

3、需经线下开标的项目,具体招标方式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平台显示预中标的供应商不作为最终选择对象(最终中标对象以结果公示为准)。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860684360

        附件:1、报价函/upload/202604/29/202604291515197653.doc

                  2、诚信承诺书 /upload/202604/28/202604281530589953.doc


莆田市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